二十世纪70年代以来,买卖本钱理论在经济学界引起很大反响,作为新规范经济学的核心定义,它已成为现代经济学的中心议题。买卖本钱定义不只作为一个范畴,而且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学剖析办法,被频繁地用于各种经济现象的剖析,从买卖本钱角度去研究商业银行信用风险,也会获得耳目一新的成就。
1买卖本钱概述
买卖本钱指履行一个合同的本钱,它包含事前发生的为达成一项合同而发生的本钱,和事后发生的监督、贯彻该项合同的实行而发生的本钱;它不同于生产本钱,即为实行合同本身而发生的本钱[1]。买卖本钱的特点:买卖本钱是一种机会本钱;是经济主体之间常识、信息不对称的结果,是利益冲突与调和过程中浪费的资源;是没办法彻底消除的;因为事件的概率性和不确定性的存在,对于任意一项经济活动,大家只能在事前依据不完备的常识和信息对买卖本钱的类型和数目进行估计,准确的计量只有在事后才能进行[2]。
商业银行信用买卖本钱指商业银行(贷方)为和顾客(借方)达成借贷协议合同而发生的本钱,它包含贷前、贷中、贷后三个阶段发生的成本支出。
2银行信用风险买卖本钱构成剖析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买卖本钱构成包含信息本钱、审察本钱、实行本钱、监督本钱、界定和保护产权本钱等内容。如图1所示。
2.1贷前调查的信息本钱
即探寻借款伙伴并调查借款人财务情况、信誉情况、经营情况的信息本钱。信息本钱既包含信息本身的本钱,也包含商业银行为获得信息而付出的探寻本钱;因为事前机会主义的存在,需要对买卖对手的状况要进行彻底的认知。如:银行要对借款人的经营情况、资金作用与功效、还贷能力等进行调查,对银行顾客进行筛选,搜集有关资料,而这类都是需要花费肯定的成本才可以获得的。
2.2贷中审察的本钱
即签约过程讨价还价的本钱,拟定合同条约所发生的本钱,如落实担保物、抵押登记、抵押物保险等。第一是合同拟定本钱,主要指商业银行事先拟定信贷合同所支付的本钱;第二是谈判和决策本钱,主如果银企双方就信贷合同的某些内容进行协商而支出的本钱;最后,在信贷合同起草时,要确定出各种状况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信贷买卖合同的实行方法。这类工作的进行都会使合同的起草和谈判变的愈加复杂,愈加浪费时间费力。
2.3贷后检查发生的本钱
即监督合同签署方,看其是不是遵守合同条约,预防挪用资金、督促按期还款等活动发生的本钱。在贷款出现逾期后,催收不好的贷款需要花费很多的人力、物力、财力,起诉还要支付诉讼费、律师费、产权登记和财产保全费等。
2.3.1合同买卖的实行本钱
指在信贷合同实行的过程中发生的本钱。在合同签订将来,只须整个买卖还没完成,就不可“掉以轻心”,由于还要监视和检查合同的实行状况,预防合同的实行人任何可能的违约行为,这也会引起更大程度上买卖本钱的增加。对商业银行而言,主要有:按期缴纳贷款时的买卖本钱;合同存续期间对贷款推行风险管理的本钱;事故发生后公告银行顾客的本钱;与讨价还价时的交涉本钱。
2.3.2监督本钱
即在银行和顾客买卖双方都存在机会主义行为的可能状况下发生的本钱。因为事后机会主义的存在,需要对买卖对手合同实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预防违约,这就需要花费很多本钱进行监督。 商业银行需要对顾客的贷款作用与功效进行跟踪监督、对顾客的信用水平、业务情况、财务情况实行全程监督,并对其违约行为进行公示等,这也会引起买卖本钱的增加。
2.3.3界定和保护产权本钱
指使产权买卖得以有效进行的必要本钱支出。产权不清就没办法进行买卖,买卖成功后产权又要重新界定和保护,任何银行业务的买卖都不能离开产权的界定和保护。贷款合约签订后,银行的货币资金进入了企业的账户,归企业支配;企业的抵押物过户到银行名下,产权归银行所有。破坏产权的行为需要制裁,这类活动产生的成本都是界定和保护产权的买卖本钱。
3银行信用风险买卖本钱成因剖析
企业失信与买卖本钱产生不是偶然的,而是有肯定的形成根源,是银行和企业两方面原因致使了商业银行信用风险买卖本钱的发生。
3.1借款人机会主义行为
在金融市场买卖中,作为贷方的商业银行要随时注意、防备企业的机会主义行为,人的行为的不确定性,使借款人存在着缺少诚信道德的现象[4]。目前的经济范围,不讲信用现象时有发生,少数信用卡常被恶意透支,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可以承兑,有的银行贷款被挖空心思逃废,这类违约行为,都是缺少诚信道德的表现。不佳的信用环境,是信用风险买卖本钱发生的源泉。机会主义的存在加强了银行信用风险买卖本钱。
3.2维护产权在买卖本钱中核心地位需要
买卖过程中,存在着借款人违约的状况,在借款人违约时,银行需要使用方法律程序来进行索赔,这个过程也是需要花费买卖本钱的,大家也称之为维护产权而斗争时所付出的本钱。有效的银行借贷买卖需要明确地界定产权,不只“界定产权”本身需要花费本钱,而且起草和拟定有关银行借贷方面的产权法律,也是要花费买卖本钱。商业银行要想保护产权,准时获得所有关于借款方破坏产权行为的信息,并对破坏产权的行为进行制裁,就需要花费少量的买卖本钱。
3.3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
缺少信息对称。在银行的贷后管理上,因为借款人在信息对称方面占据优势,还贷与否非常大程度上取决于自己的还款意愿,因而银行仅能对借款人的收入、家庭情况及提供的有关信息有所学会,局限性非常大。就借款企业来讲,因为其报送的报表数据并不是千篇一律,提供信息的准时性、可信度都存在隐患,很多信息分散于多种途径,因而银行没办法正常获得,无从得知,一直处于被动地位。此种信息不对称,容易导致银行在贷款管理决策上的失误,从而形成很难防止的信用风险。为此,商业银行就需要花费很多的信息买卖本钱。
3.4借款人经营中的缺点
银行与借款人订立借贷合同后,因为借款人经营上的困难和失误,导致企业资金紧张,不可以按时履行合同规定的还款指标,从而导致商业银行资产信用风险的加强和资产的损失。此种状况下,借款人不是不想履行合同而是无力履行合同,由此作为贷方的银行需要花费很多的买卖本钱,来对借方的经营能力和盈利水平做跟踪评估[5]。